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洛宁县永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及彩钢复合板加工项目(一期)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洛宁县永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及彩钢复合板加工项目(一期)
建设单位:洛宁县永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、附件、附图,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4年5月11日—2024年6月7日
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编制单位: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
联系人:安继媛
联系电话:18735150062